金鹏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卓有成绩,辩护了多起在广东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刑事业务部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际关系,在当事人、司法界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金鹏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工作内容
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起草并递交律师意见书。
(二)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
会见,阅卷,起草并递交法律意见书。
(三)审判阶段工作内容
会见,阅卷,调取或申请调取能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出庭辩护,提交辩护词。起草、提交上诉状。
1、签署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
2、在委托人支付律师费后三日内(申请)会见。
3、会见后三日内向办案机关递交辩护人备案材料。
4、会见后七日内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5、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七日内申请阅卷。
6、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递交律师意见书。
7、在开庭前起草完成书面辩护词。
重要通知: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已于2015年9月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之三天盈广场(东塔)45层
邮编:510623电子邮箱:kp@kingpound.com 电话:020-38390333 传真:020-38390218
Copyright 2006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038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