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明细分割
1、逐一列出哪些是个人财产。逐一列出哪些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或者属于哪一方所有。
2、房产上尚有抵押登记的,要咨询清楚银行是否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银行通常是不同意的,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
涉及到银行办理贷款变更手续以及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都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并提供齐备相应的资料证件。离婚协议中必须,写明双方的上述义务以及不配合的后果(违约金或财产的重新分配方案)。
3、银行存款不仅要写明共同存款的币种、数额,还要写明存于谁的名下,具体的开户行(写到分行支行)以及账号。
4、股票要写明股东代码、账号,在哪家证券交易所(具体到营业部)开户,离婚时的市值。
5、房屋涉及到代持,股票涉及到代炒人,夫妻双方和代持人、代炒人签署协议,让代持人和代炒人签名确认。
6、涉及到公司股权或合伙财产份额的,如果是一方继续持股或持有合伙财产份额,给另一方补偿,则写明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7、若持股方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还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协议的特别约定(如有)。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股权的一方必须取得相应的书面文件。
8、若将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还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合伙章程及合伙人协议的特别约定(如有)。比如须取得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致同意该转让的书面文件。
财产的笼统性约定
9、“没有共同财产”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10、“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债务
11、逐一列出对外的债务,具体约定如何承担。
12、约定“各自债务由各自承担”,若该债务依法为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财产以及共有财产中的个人份额都是责任财产)。
可约定一方承担债务后,有权向配偶(前配偶)追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借款、补偿、过错赔偿
13、若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款项(财产分割款、夫妻之间的借款、家务补偿款、困难帮助款、过错赔偿款),要具体写明款项的性质、事由、金额、支付期限、逾期违约金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抚养费
14、抚养费的几项内容最好分别约定,即约定日常生活费如何承担,教育费和医疗费按照实际开支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
15、可约定抚养费逐年增加的百分比或具体金额;
16、约定支付的方式:通常以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快捷方便,也易于证明,记得注明用途。若以现金形式,应让接收方每次出具收据,写明款项的金额、用途(具体属于哪个期间的抚养费);
17、支付的期限:最好约定至本科毕业。对于有能力和意愿的父母,孩子研究生及留学期间的费用如何承担,也可以约定。
探视权
18、探视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写明日常探视的次数(如每周一次或两次、两周一次等)、每次交接的时间地点。
19、约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如何行使探视,或子女随哪一方短暂生活,传统节假日可约定孩子跟双方轮流度过。
20、年幼的孩子(比如两三岁),上门探视或白天短暂接走为宜,年龄大些的孩子,可接走或者过夜。
21、不能强制执行孩子的人身行为。建议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一方恶意阻扰,须支付违约金,对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户口和姓氏
22、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23、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
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违约金
24、对于离婚后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诸如支付补偿款、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等均应当明确相应的履行期限。
25、对各方为依约履行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此才能更加督促履约方积极履约,同时也能在另一方违约时通过主张违约金弥补自身的损失。
违约金可以约定总金额,也可以按日计算,约定每日的具体金额或按逾期金额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五、千分之三等)。
财产约定如何不被撤销
26、在领取离婚证之前,离婚协议都不生效。一方或双方可以在诉讼中推翻,故对己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样对方就不能请求推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27、还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
最好公证
28、协议公证:财产协议中涉及到赠与内容的,进行公证后,赠与方不得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条)。
29、赋强公证:婚姻协议(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协议)涉及到给付(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事项的,尤其是给付周期长的,或存在不确定因素的(以特定条件实现为前提),或给付方违约风险大的,可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如果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公证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极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30、提存公证: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给付方有能力也愿意,可以直接办理公证提存,对于接受方更有保障,避免了执行不到的风险。对于给付一方,也可以消除顾虑,比如设置给付条件、分期给付,避免接受方违约或挥霍。公证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能为各方当事人提供公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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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李颖珺
排版 | 曾冰滢
核稿 | 崔庆宁
审定 |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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